2024 年 11 月 12 日,一则消息如重磅炸弹在社会上炸开,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陈继兴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一审宣判。这一宣判,再次彰显了法律的威严和公正,让人们看到了国家对腐败行为零容忍的坚定决心。
陈继兴在 2002 年至 2017 年期间,利用担任广东省江门市委书记、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重要职务之便,在房地产项目开发、纠纷处置、土地转让等诸多关键事项上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大开方便之门。长达 15 年的时间里,他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竟高达 2.78 亿余元,这是一个令人咋舌的数字,每一分每一毫都浸透着人民的血汗,损害着国家和集体的利益。
而在 2019 年至 2022 年退休后,他仍不知收手,利用曾经的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有关单位在贷款审批、项目推进、补贴申报、土地出让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又收受了折合人民币 115 万余元的财物。这种退休后仍妄图利用 “余威” 捞取好处的行为,更是对公职人员形象和国家公信力的严重践踏。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是公正而严厉的。对陈继兴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对其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这一系列的判决,让腐败分子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在这一案件中,法律也展现出了其公正的一面。尽管陈继兴罪大恶极,但鉴于他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和利用影响力受贿事实,其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构成自首,还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线索,有立功表现,且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已追缴到案,因此对其受贿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减轻处罚。这种量刑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也体现了对犯罪嫌疑人积极配合司法工作的合理考量。
这一宣判,对整个社会有着深刻的警示意义。它告诫那些手握权力的官员,无论职位高低,都不能心存侥幸,不能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法律之剑高悬,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必将受到制裁,正义或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同时,它也让人民群众看到了国家在反腐倡廉道路上不断前进的坚实步伐,增强了人民对国家治理腐败能力的信心,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