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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诈骗陷阱,守护财产安全》

来源:飞驰行政法 时间:2024-11-08 12:31 作者:创始人 热度: 手机阅读>>

 在生活的舞台上,总有些居心叵测之人以 “帮忙” 为幌子,编织着一个个陷阱,让无辜者深陷其中。近日,湄潭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以 “帮请律师”“帮介绍对象” 为名的诈骗案,令人警醒。image.png

  养生馆本应是人们调养身心的地方,然而在这个看似宁静的场所,却隐藏着一场骗局。2021 年 8 月,被害人李某某因与他人发生纠纷右手受伤,在张某某经营的中医理疗店治疗时,述说了自己的不幸遭遇。张某某见状,立刻以认识律师可以帮忙打官司为由,骗取了李某某现金 3000 元。随后的几个月里,他又以托人找关系、请客吃饭为由,继续骗取李某某资金 4400 元。可怜的李某某满心期待着律师的出现,为自己讨回公道,却不知这一切只是一场泡影。直到 2023 年 10 月,张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他才如梦初醒。张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主动退赔被害人大部分损失,后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但他的罪行已给李某某带来了深深的伤害。

  而在赤水的竹林中,一场 “爱情陷阱” 也悄然拉开帷幕。2024 年 3 月,张某某经人介绍到赤水市刘某某家中帮忙砍伐竹子。得知刘某某未婚,张某某心中便生出一计。他以介绍对象为由,将刘某某带往湄潭与其 “表妹” 见面。单纯的刘某某满怀憧憬,对这份突如其来的 “爱情” 充满期待。然而,张某某却以 “表妹” 需要买衣服、到赤水看望刘某某需路费为由,骗取刘某某微信转账共计 7500 元。最终,刘某某没有等到 “表妹” 的到来,只留下满心的失望和被欺骗的痛苦。

  湄潭县检察院经审查后,认定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帮忙请律师、找关系打官司,以及为他人介绍对象并为介绍的对象购买衣服、支付路费等理由,骗取他人财物共计 14900 元,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提起公诉。湄潭县法院审理后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对被告人张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同时责令退赔被害人李某某、刘某某相关经济损失。

  这起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如今,诈骗手段层出不穷,让人防不胜防。广大人民群众在面对各种看似诱人的机会和帮助时,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惕。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承诺,尤其是那些过于美好的 “帮忙”。在生活中,我们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学会辨别真假,避免成为诈骗分子的猎物。

  同时,我们也应该加强对法律的了解和认识,知道在遇到问题时如何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如果不幸遭遇诈骗,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配合警方调查,尽可能挽回自己的损失。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这个复杂的社会中守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不让诈骗分子有可乘之机。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警惕诈骗陷阱,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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