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社会的建设进程中,如何高效且妥善地化解各类纠纷,尤其是金融纠纷,一直是法院工作的重点与难点所在。而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今年探索实行的概括性同意诉前调解机制,无疑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展现出了显著的成效,为金融纠纷的解决开辟出了一条崭新的道路。
以往,金融纠纷案件往往需要经过繁琐的流程,从立案到审理,耗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不仅增加了当事人的成本,也给司法资源带来了不小的压力。樊城区法院为简化调解前置流程,精心拟定了概括性同意诉前调解确认书,金融机构一旦签署,在无特殊情况下,便默认同意法院在立案前先行调解,无需针对每个个案再去单独征询调解意愿。这一举措,恰似一把精准的钥匙,打开了金融纠纷高效化解的大门。
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作为率先签署确认书的金融机构,已然深切感受到了这一机制带来的良好效果。面对其起诉的 22 起信用卡纠纷,樊城区法院在初步审查符合条件后,依据确认书迅速将案件推送至消保中心进行诉前调解。最终,当事人顺利就还款方案达成调解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成功在诉前就将这些纠纷高效化解,还为银行挽回了 37.7 万元的损失。如此亮眼的成果,无疑是对这一机制可行性与有效性的有力证明。
这一机制的试点成效,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其他金融机构的思路,促使它们开始转变过去过度依赖诉讼的观念。在 7 月 22 日,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 9 家银行纷纷签署了确认书,这充分彰显了该机制在金融领域的认可度与影响力正在逐步扩大。
不仅如此,樊城区法院还未雨绸缪,持续拓宽金融纠纷化解渠道,构建起 “失联修复﹢诉前保全﹢诉前调解﹢仲裁﹢公证﹢司法确认” 全链条多元解纷模式,并且打通 “预查废” 工作机制,助力不良资产快速核销。这一系列举措,全方位、多层次地保障了金融纠纷能够得到妥善处理,进一步优化了金融领域的法治环境。
樊城区法院的概括性同意诉前调解机制,以其创新性和实效性,为金融纠纷的化解提供了可借鉴的范例,相信在未来,它将继续发挥积极作用,推动法治建设与金融行业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