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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理论研究:回顾与展望,服务检察实践高质量发展》

来源:飞驰行政法 时间:2024-10-10 12:37 作者:创始人 热度: 手机阅读>>

 新中国成立 75 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与国家昌盛同行,与法治建设共进。检察理论研究始终与检察实践紧密相连,为检察制度的发展、完善和创新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在不同历史阶段发挥了重要作用。image.png

  新中国成立后 30 年,检察理论研究开始萌芽。在马克思主义法律观指引下,这一时期的研究着重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初创和发展中的基础性命题。当时,检察制度作为新事物,需要普及认知和深入研究。李六如的《检察制度纲要》等作品成为检察理论的代表作。这一阶段,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新中国检察制度的建立提供了依据,明确了检察机关的地位、职能和体制等。然而,检察制度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也曾遭遇挫折,如出现 “取消风”,甚至在 1975 年宪法修正时检察制度中断。此时期的研究关注了检察制度的性质、体制、职权和管理等话题,为后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改革开放后 35 年,检察理论研究迎来新机遇。检察机关得以恢复重建,检察立法规范不断健全,检察制度进入新发展时期。在此期间,理论研究围绕检察机关的定位、职权、组织体系与活动原则以及检察权的性质等重大现实课题展开。领导体制发生革新,职权在诉讼法中得以体现和发展,改革成为主题词。检察理论研究也开启了恢复重建、快速发展和首次繁荣的进阶之路。从恢复期对错误观点的拨乱反正,到发展期有组织有规划地推进,再到繁荣期激励机制和管理机制的创建,与我国国情相吻合的检察理论研究体系基本确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检察理论研究面临新课题、新契机与新挑战。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导下,检察制度发生重大变革。一是更加注重为以检察履职服务党和国家中心任务提供理论支撑,如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为维护公共利益提供了有力保障,理论研究也从宏观问题细化至具体实践问题和立法条文设计问题。二是立足宪法定位,为重塑法律监督格局、深化法律监督基础理论、创新法律监督机制贡献智识。形成 “四大检察” 法律监督新格局,提出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创新法律监督方式,如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巡回检察制度、检察听证制度和完善检察建议等。三是聚焦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检察组织体系不断完善,包括检察主体制度改革、司法责任追究机制改革和司法责任保障与监督机制改革等方面的研究。

  展望未来,在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检察理论研究任重道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科学指引,紧扣法律监督现代化的新时代命题,立足检察机关 “四大定位”,加强法律监督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方面的研究。理念现代化研究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其他重要思想开展融合性研究,阐释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明确法律监督定位。体系现代化研究要以 “四大检察” 为架构,探究发展规律,重视涉外法治工作体系研究。机制现代化研究要以检察改革为抓手,围绕影响检察权运行的问题展开,健全保障机制。能力现代化研究要突出 “人” 的因素,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锻造检察铁军。同时,未来检察理论研究要突出 “自主性”,立足中国实际研究本土问题,扎根中国文化理解 “两个结合”,提出中国方案传播中国声音,推进形成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

  总之,检察理论研究与检察实践同频共振,在不同历史阶段都为检察制度的发展贡献了智慧。在新时代,检察理论研究将继续为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和支撑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多智识支持,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书写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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