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为老法律服务需求日益增加。尤其是对于那些子女不在身边的老年人来说,如何保障他们的养老权益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天津市公证机构探索构建的安心养老法律服务体系,即
“法律 + 养老” 的新模式,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像 84 岁的独居老人王女士,她希望在自己还明白的时候安排好晚年。由于子女工作繁忙或身在海外无法陪伴,她一直由小李照护。王女士希望在自己失能失智后,小李能成为监护人,并在去世后将财产遗赠给小李。在公证处的帮助下,通过意定监护、遗赠扶养协议、生前预嘱等法律工具,王女士的诉求得以实现。这些经过公证的协议,不仅让她的晚年生活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也让受托人小李明确了自己的责任。
天津市公证协会副会长杨晓铭指出,为像王女士这样的老人量身定做养老服务,需要系统化地考虑和解决老人人身、财产、事务和监督四方面的问题。以 “和信四库” 为理念,整合意定监护、遗产管理人、民事信托、遗嘱信托等法律制度,借助公证机构的优先证明效力及监督职能,为涉老家庭提供量身定制的方案规划和体系化的法律服务。生活中,老人养老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逐渐显现,如财产被侵占、遗产分配纠纷、监护缺失、养老机构纠纷等。通过预防老年人的权利失控,为他们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为了实现有效的监督,天津市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张静坤展示了一款应用软件。这款 APP 要求监督人根据与老人提前签订的合同约定,充当代理儿女的角色,进行现场打卡、录视频等,让子女在海外也能放心。通过这种方式,实现了对养老服务的全程监督。
天津市侨联副主席陈敬认为,“和信四库” 家事法律服务体系可以解决子女不在身边的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尤其是涉侨老人。他们的财产形式多样,分布地区广,境内外均有财产属常态,法律服务更具典型性和示范性。以归侨侨眷为切入点,不断推动与完善 “和信四库” 体系,将其拓展到全社会,可以为更多的老年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会长贾邦俊指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基础的各项制度规范,正在发挥着对养老为老各个事项的调整功能。但以 “老人权益” 为核心点出发,与养老和为老服务相关的合同等法律规范及制度仍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工具具有引导作用,应提前预设,订好合同、达成协议,明确服务内容和待遇,让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更加圆满完整。
“法律 + 养老” 的模式为老年人的权益保障提供了新的路径。通过公证机构的专业服务和法律工具的运用,老年人可以更好地安排自己的晚年生活,预防法律风险,实现对养老服务的有效监督。然而,这一模式在实践中还需要不断完善。比如,进一步加强对法律工具的宣传和推广,让更多的老年人了解并运用这些工具;提高公证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完善监督机制,确保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总之,“法律 + 养老” 的模式值得借鉴和推广。在为老法律服务需求不断增加的背景下,我们应充分发挥法律的作用,为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