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保障制度,关系着亿万人民的健康福祉。近日,国家医保局的最新通知犹如一颗重磅炸弹,在医保领域引起了广泛关注。
国家医保局组织的专项飞行检查暴露出一些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在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方面的问题,虚假处方、超量开药等现象屡有发生,这不仅严重损害了医保基金的安全,也影响了医保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为了进一步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国家医保局及时印发了相关通知,可谓正当其时。
通知中明确了已上线医保电子处方中心的统筹地区和暂未上线的统筹地区的不同操作规范。对于已上线的地区,定点医疗机构通过电子处方中心提供处方外配服务,同时支持打印纸质处方,满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需求,体现了人性化的考量。而暂未上线的地区,纸质处方需经医保医师签名并加盖外配处方专用章才有效,确保了处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定点零售药店在为参保人调剂外配处方时,承担着重要的审核责任。要认真检查处方的真实性、合法性、规范性,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拒绝调剂并向医保部门反映线索,这为防止医保基金被滥用筑起了一道坚实的防线。同时,原则上定点零售药店凭本统筹地区定点医疗机构外配处方销售的药品,符合规定的可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暂不接受本统筹地区以外的医疗机构外配处方,进一步规范了医保支付的范围。
加快推进电子处方中心建设是通知中的一个重要举措。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配备 “双通道” 药品的定点零售药店均需通过电子处方中心流转 “双通道” 药品处方,这将极大地提高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的管理效率和透明度。特殊情况延长纸质处方使用时间需报省级医保部门同意并向国家医保局备案,体现了政策的灵活性。
此外,通知提出集中开展医保外配处方使用专项治理。将检查外配处方情况纳入打击欺诈骗保行动,针对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病保障、城乡居民门诊 “两病” 用药机制开方药品等开展专门检查,彰显了国家医保局打击医保欺诈行为的坚定决心。
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是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只有通过严格的管理和监督,才能确保医保基金真正用在刀刃上,让医保制度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相信在国家医保局的有力领导下,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将更加规范,医保基金将更加安全,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障将更加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