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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滚利” 是否受法律保护之探讨》

来源:飞驰行政法 时间:2024-10-18 11:56 作者:创始人 热度: 手机阅读>>

 在经济生活中,借贷行为时常发生。然而,对于一些特殊的借贷约定,如 “利滚利”,其是否受法律保护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image.png

  以于某和谈某的借款为例,于某因服装生意资金周转不畅向谈某借款 20 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 2 年,且每年 8 月 20 日支付当年利息,否则当年利息并入本金。这种看似常见的 “利滚利” 约定,实际上在法律层面存在诸多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有严格的限定。《民法典》明确指出,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同时,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而《民法通则意见》更是直接规定,公民之间的借贷,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

  “利滚利”,即复利,虽然在一些商业活动中可能被提及,但在自然人之间的借贷中却不能随意使用。这种约定不受法律保护,主要是为了维护借贷市场的稳定和公平。如果允许 “利滚利”,可能会导致借款利率过高,给借款人带来沉重的负担,甚至引发一系列经济纠纷和社会问题。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样的规定是合理且必要的。一方面,它保护了借款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出借人通过不合理的复利约定获取过高的利益。另一方面,也有助于规范借贷市场,避免出现高利贷等不良现象。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在进行借贷活动时,明确利息的约定,避免采用 “利滚利” 等不受法律保护的方式。对于出借人来说,应当合法合理地设定借款利率,不能以过高的利息谋取不正当利益。对于借款人来说,在借款前要充分了解借款合同的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总之,“利滚利” 在自然人之间的借贷中不受法律保护。我们应当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依法进行借贷活动,共同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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