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1 月 8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学前教育自此步入 “有专门法可依” 的崭新阶段。教育部随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对这部法律进行了深入解读,让我们清晰地看到了学前教育发展的新方向和新路径。
学前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曾是薄弱环节,尽管近年来发展迅速,但仍面临诸多挑战。此次学前教育法的出台意义非凡,它将党和国家对学前教育的重视与要求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筑牢了法治根基。
从内容上看,这部法律亮点颇多。坚持党的领导是首要原则,确保学前教育沿着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前行,落实立德树人任务,为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明确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属性定位,它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公益事业。国家将推进学前教育普及,尤其关注农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保障特殊儿童群体接受教育的权利,构建完善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政府主导是办好学前教育这一民生工程的关键。学前教育法规定发展学前教育以政府举办为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完善规划和举办机制,同时明确了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负担、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而以儿童为本的理念贯穿始终,保障学前儿童生命安全、身心健康、受尊重和平等接受教育等权利,推动就近入园,禁止入园考试,要求普惠性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强调保育与教育结合。
教师是学前教育的重要基础,法律对教师、园长等人员资质提出要求,规范聘任流程,强化待遇保障和培养培训。同时,依法治理、强化监督管理也是重点。从幼儿园设置、安全管理、收费管理到质量评估都有明确规定,还专章规定了各主体的法律责任,全方位保障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田祖荫指出,学前教育法是发展学前教育的行动指南。教育部将围绕公益普惠方向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普及普惠水平,履行政府责任,科学规划资源配置;健全保障机制,在投入、教师资质与待遇等方面落实法律要求;完善监管体系,加强部门协作,严格审核、监管和责任追究;提高保教质量,加强专业指导,规范保教行为,强化评估和家长指导。
在社会热点问题回应方面,学前教育法在推进家园社协同育人上有全面设计。从社会营造良好环境,到幼儿园利用家庭、社区资源,再到家庭履行教育义务和社会公共文化机构提供公益服务等,形成全方位育人网络。针对避免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教育部将加强宣传,引导家长、幼儿园和小学树立科学衔接理念,加强规范监管。此外,从业禁止规定明确了违法犯罪记录和其他危害儿童身心安全情形的两类禁止人员,对教职工不良行为规定了责任,为儿童安全成长保驾护航。
总之,学前教育法的出台是学前教育领域的里程碑,将有力推动我国学前教育向着高质量、公益普惠方向蓬勃发展,为儿童的美好未来奠定坚实基础。